澳门基本法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保持财政独立。这就是说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财政预算和决算由特别行政区自行编制,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财政收入全部由特别行政区自行支配,不上缴中央人民政府,中央人民政府也不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征税。体现了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财政高度自治权。那么澳门人如何纳税呢?
澳门人进行经济活动,所要交纳的税种主要有:(1)工业税。但这种工业税只有税收之名而无税收之实,只是类似于澳门《工商分类总表》中规定的“行业年度执照费用”。(2)继承与赠与税。这是澳门人在继承物业和无偿转让时要交纳的税种。(3)物业转移税。这种税是根据价额转移而征收的房地产税。(4)都市物业税。这种税是向租赁或非租赁的都市房屋所征收的税。(5)职业税。这是澳门人提供劳务而要交纳的税,指自行从事自由职业和技术职业的劳务所得。(6)补充税。这里指工商业所得税中的第一级税收,以及因都市物业和劳务收入的附加税。(7)出口税。澳门作为自由港,基本上对全部产品都不征收进口税。而当你看到澳门人要交纳出口税时,不用感到诧异,因为这个出口税也并不是真正的税收,仅仅是签发原产地证书的收费。另外,澳门人还要交纳旅游税、印花税和消费税等税种。